內部稽核

一、內部稽核組織及人員配置
(一)
對照本公司組織圖,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設置在組織架構中的稽核室,並隸屬於董事會。
(二)
本公司設稽核主管1人,稽核主管任免係經董事會同意;稽核人員之姓名、年齡、學歷、經歷、服務年資及所受訓練等…,資料依金管會規定格式,於每年一月底前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該會備查。
(三)
公司另設置內部稽核人員之職務代理人,其適任條件及進修時數等規定,皆依金管會規定辦理。職務代理人雖由其他部門人員擔任,其代理執行稽核業務依規定迴避對其服務部門進行稽核作業。

二、內部稽核實際運作情形

(一) 內部稽核工作執行情形
1.
稽核室每年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次年度稽核計畫,其中並包含「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13條應列為年度稽核計畫的項目。
2.
稽核室按月就計畫之稽核項目查核各作業執行情形,並提出稽核報告,在次月底前以電子郵件轉達各獨立董事核閱。
3.
稽核室於每季董事會,就內部稽核業務內容列席報告,說明內部稽核執行狀況及內控運怍情形。
4.
稽核室督促母子公司每年至少辦理一次自行評估作業,由各單位填寫自行評估報告,並由稽核室覆核,再呈給總經理及董事長核閱。並依自行評估報告結果,作為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主要依據。
   
(二) 內部稽核定期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情形
1.
每年一月底,申報當年度內部稽核人員基本資料及上年度進修情形。
2.
每年二月底,申報上年度稽核計畫執行情形。
3.
每年三月底,申報上年度內部控制聲明書。
4.
每年五月底,申報上年度內控缺失及異常的改善情形。
5.
每年十二月底,申報次一年度的稽核計畫。

三、稽核單位除了每月稽核報告以電子檔方式交付審計委員會委員核閱,使其瞭解對於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其成效是否合宜外;另外每季與審計委員會委員進行面對面溝通。若遇重大異常事項時稽核單位得隨時召集會議。

四、獨立董事及監察人與內部稽核主管及簽證會計師溝通情形:
 
日期
  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事項
            與簽證會計師溝通事項           
         溝通結果         
111/3/14
內稽會議
  • 審閱稽核查核報告
  • 審核110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 會議溝通事項(財務狀況、業務狀況、內部稽核狀況)
  • 110年度查核完成階段治理單位之溝通(重大性、關鍵查核事項、內控、期後事項及獨立性等說明)
  • 111年度規劃階段治理單位之溝通
  • 獨立董事無表示意見及同意通過內控聲明書案
  • 監察人無異議
111/4/29
  • 審閱稽核查核報告
  • 書面溝通事項(財務狀況、業務狀況、內部稽核狀況)
 
  • 獨立董事無表示意見
  • 監察人無異議
111/8/1
審計委員會
審閱稽核查核報告
111年Q2與治理單位溝通事項
獨立董事無表示意見
111/11/7
審計委員會
  • 審閱稽核查核報告
  • 修訂「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制度」案
  • 審核112年度稽核計畫
 
獨立董事無表示意見及同意通過稽核計畫
112/3/13
審計委員會
  • 審閱稽核查核報告
  • 審核111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 會議溝通事項(財務狀況、業務狀況、內部稽核狀況)
  • 111年度查核完成階段治理單位之溝通(重大性、關鍵查核事項、內控、期後事項及獨立性等說明)
  • 112年度規劃階段治理單位之溝通
獨立董事無表示意見及同意通過內控聲明書案
112/5/5
審計委員會
審閱稽核查核報告
 
獨立董事無表示意見
112/8/8
審計委員會
審閱稽核查核報告
112年Q2與治理單位溝通事項
獨立董事無表示意見
112/11/6
審計委員會
  • 審閱稽核查核報告
  • 修訂「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制度」案
  • 審核113年度稽核計畫
 
獨立董事無表示意見及同意通過稽核計畫
 
五、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應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其內部稽核主管考核及薪酬簽報至本公司董事長核定。
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任免應提報至本公司董事會,其內部稽核人員之考評、薪資報酬係依據「任用管理辦法」、「薪資管理辦法 」、「考勤管理辦法 」、「績效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 其考評每年執行二次,前述考評及薪資報酬係依簽核流程簽報至董事⾧核定。